《表1 某核电厂近4年综合演习和单项演习次数[7-10]》
核安全法规中明确要求应急预案中必须有“应急能力的维持”部分[3]。按要求进行核事故应急演习就是应急响应能力维持工作中的重要环节[4]。核电厂应急演习分为联合演习、综合演习和单项演习(练习),其中核电厂场内综合应急演习,每1~2年需进行一次,具体演习流程如图1所示。单项演习按应急响应组织类别和具体响应任务定期举行[5-6]。表1为国内某核电厂近4年综合演习和单项演习次数。
图表编号 | XD0015248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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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0 |
作者 | 祝贺、刘彬、金莉、王茂杰、郝立民、李浪欣、王敏、岳会国、冯建平 |
绘制单位 | 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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