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一般资料分析:泼尼松与地塞米松治疗婴儿痉挛症的临床对比研究》
对照组男20例,女12例;起病年龄为1~30个月;入组年龄为2~45个月;病程为8 d~42个月。观察组男18例,女10例;起病年龄为2~32个月;入组年龄为2~46个月;病程为10 d~43个月。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295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9.20 |
作者 | 李婕、郑艳、于方、孙丽、陈曦 |
绘制单位 | 乌鲁木齐儿童医院神经内科、乌鲁木齐儿童医院电生理室、乌鲁木齐儿童医院重症医学科、乌鲁木齐儿童医院神经内科、乌鲁木齐儿童医院神经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