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欧洲主要国家国家公园管理分区对比[7-10]》
注:管理分区中的名称译自各国相关法律法规。表3由作者根据参考文献[7-10]整理;
对比3个国家的国家公园基本信息可知,这些国家公园设立目的包括生态保育、社区发展和社会福利3项,但从各国公布的设立目的排序可见各国国家公园的侧重各不相同。国家公园管理分区模式与其管理体制息息相关:法国国家公园由国家公共行政机构统一管理[6],采用自上而下型管理模式,《环境法》明确规定了2类分区的定义与管理章程;德国国家公园主要由各州政府管辖,采用地方自治型管理模式,国家公园专项提案提出了3类分区的建议与规划流程;意大利则由各国家公园管理局主要协调管理,采用综合型管理模式,《保护区框架法案》中明确规定了4类分区的定义与管理章程(表3)。因此,当地方政府或基层管理机构拥有越多的管理权力时,国家公园管理分区的划分则越细致。
图表编号 | XD0015230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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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0 |
作者 | 寇梦茜、吴承照 |
绘制单位 | 国家公园及保护地规划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