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14年5月-2018年4月A市非地方法人城市商业银行税负变化情况表》

《表5 2014年5月-2018年4月A市非地方法人城市商业银行税负变化情况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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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影响分析——基于A市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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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A市非法人商业银行调研数据。

据调查,A市7家非地方法人城市商业银行营业收入22.55亿元,同比下降10.8%(见表5),高于被调查的25家商业银行营业收入的整体降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9182.51万元,与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相比增加6.1%。为便于比较,假设2016年5月后金融业仍实行营业税税制,这7家非地方法人城市商业银行应缴纳营业税8869.49万元,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相比应该增长2.5%,但是由于税制变化,实际缴税同比增长6.1%,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营改增”政策也提高了非地方法人城市商业银行的税负水平。但与前三类商业银行相比,税负上升幅度要低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