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4年5月-2018年4月A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税负变化情况表》

《表3 2014年5月-2018年4月A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税负变化情况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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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税负影响分析——基于A市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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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商业银行调研数据。

据调查,A市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的营业收入74.13亿元,同比下降14.2%(见表3),高于调查的25家商业银行营业收入整体降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2.89亿元,较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缴纳的营业税相比增加6.3%。为便于比较,假设2016年5月后金融业仍实行营业税税制,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应缴纳营业税为2.43亿元,较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相比下降10.7%。可以看出,若税制没有变化,这些银行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应该下降10.7%;但“营改增”后,税负水平不降反升(营业税、增值税比较),实际缴税同比增长6.3%。此外,这11家银行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利润总额合计15.47亿元,同比下降19.8%,利润下降税负反而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营改增”政策提高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税负水平。当然相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税负增加要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