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4年-2016年辽宁与全国及部分地区可支付月数比较》
辽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也出现了下降。2011年辽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为12.16个月,2014年为10.42个月,2015年为8.06个月,2016年进一步下降至5.70个月,与广东54.70个月、北京28.93个月差距较大,与全国平均14.53个月的平均水平也具有明显差距。可支付月数的下降进一步说明,辽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速低于基金支出增速,基本养老保险应对风险能力进一步降低。2016年,辽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速为2.82%,而基金支出增速为10.73%。表4为2014、2015和2016年辽宁与全国及部分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比较情况。
图表编号 | XD001469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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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15 |
作者 | 金刚、张秋秋 |
绘制单位 | 辽宁大学、沈阳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