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相关单位虚拟解剖设备及检案情况》
我国法医学界对虚拟解剖的概念及相关理论、技术的介绍、引入并不晚,但无论是教学、科研,还是检案实践,发展比较滞后。2005年肖坚等介绍了虚拟解剖技术在法医学领域的应用前景[7];2010年杨天潼系统、详细地介绍了虚拟解剖技术在法医学检案的应用情况[8]。我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院是最早开展虚拟解剖技术的鉴定机构,从2005年开始,至今已经检案500例左右[9]。为更多的教学、研究和检案机构购置和开展工作是最近五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石家庄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长春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惠民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等单位都已经采购并安装了虚拟解剖设备,并已经在教学、科研和检案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相关信息见表1。还有一些单位,比如大庆市公安局、聊城市公安局等,与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合作,也将虚拟解剖技术运用于法医检案。但是,由于设备昂贵,操作复杂,对操作人员、鉴定人员的要求比较高,且缺乏宏观管理和行业技术标准,目前鉴定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14660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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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刘鑫、郑谢畅 |
绘制单位 | “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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