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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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核算例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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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根据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明细账户分析填列利润表。对于利得根据其相应明细账的贷方发生额填列,对于损失根据其相应明细账的借方发生额以负数形式填列,对于相同的项目其发生的利得和损失对冲后以差额填列。对上述明细账进行分析,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业务有3笔:业务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产生的利得1000元;业务2,权益法下对不能转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所享有的份额产生的利得25000元;业务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失,用负号表示即-60000元。因此,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总额为-34000元(1000+25000-60000)。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的业务有6笔:业务4,权益法下可转入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利得150000元;业务5,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380元;业务6,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利得25000元;业务7,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时产生的利得500000元;业务8,现金流量套期储备产生的利得65000元;业务9,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产生的损失210000元,用负数表示。因此,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总额为530380元(150000+380+25000+500000+65000-210000)。最终,本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496380元(-34000+530380),具体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