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一徽州乡间日常纠纷及其处理情况一览表(1906—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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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争与应对:从《我之小史》窥觇近代徽州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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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案件名称系笔者根据案件概述自拟,表中序号即为案件编号,如序号1,即案件一,以此类推;2.案件起因与解决过程及结果描述均按照小说原文所叙自行酌情删减呈现;3.《我之小史》中部分民间纷争案件因前后过程与原因描述过于跳跃和简略,故上表中暂不收录。

清末民初徽州民间因日常细故引发的乡土纷争事件繁多,轻则经人调处便可息纷,重则争讼缠扰不止。这种现象与所处地域的民众性格有直接关系,古徽州“民性朴而好义,其敝也。性朴则近愚,好义则近争,故讼起于杪忽,而至于不可遏。”[1]故世称“徽民健讼成风,人思争胜……陋弊相沿,由来已久。”[2]221-222王士性也说:(徽民)“山居人尚气,新都健讼,习使之然。”[3]徽州民间细故的涉讼内容较为集中,明代徽州学宦程敏政曾曰:“徽之讼,非若武断者流其争,大抵在于产、墓、继子然,比年亦稍稍减省矣。”[4]实则不然,至清末民初,徽州乡村社会民间纠纷的牵涉面逐渐呈现扩大化趋势,那么到底出现了哪些新的变化,这些乡土纷争在徽州地域社会又是如何得到妥善解决的,这些纷争的背后折射出怎样的徽州乡风呢?下文是笔者对《我之小史》中的徽州乡土社会16起民间纠纷案所作的粗略整理与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