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四类超速干预措施的实际干预效果定性比较》
综上,各干预措施的实际干预效果比较如表8所示。超速抓拍系统和ISA的干预效果最好,超速警告标志次之,反超速宣传最差。在超速抓拍系统中,区间式超速抓拍系统的效果好于其他2类;在反超速宣传中,户外广告的效果最好;在超速警告标志中,DSDS的效果优于超速张贴标志;在ISA中,强制型ISA较其他几类ISA更好,ISPS优于提示型ISA。
图表编号 | XD0014180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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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江欣国、刘海玥、周悦、付川云 |
绘制单位 |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西南交通大学综合交通运输智能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西南交通大学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西南交通大学综合交通运输智能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西南交通大学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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