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浦东新区医调委调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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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行政调解的应用研究——以浦东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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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出台以前,浦东新区医疗纠纷处理途径主要有四条:第一,双方自行协商;第二,向浦东新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申请人民调解;第三,浦东新区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事故办”)申请医疗事故行政处置;第四,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笔者对近三年通过医调委、事故办和近两年通过法院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医调委纠纷调解数和赔偿数额总体呈上升趋势,见表2。到事故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数量近三年一直处于增长趋势,其中2019年同比增加28.9%,见表3。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数见表4,近两年也都呈上升趋势。2019年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的数量都是同比大幅提升,法院委托鉴定积压严重,鉴定时间大大延长,造成医疗纠纷迟迟不能定性。行政调解的实施能够缓解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的压力,帮助法院和医学会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