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回归结果:基于地方法人中小银行同业业务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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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方法人中小银行同业业务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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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中为标准误差;***、**、*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下显著。

由表4回归结果可知,考虑同业往来业务的流动性比例是较为显著的。考虑同业往来的流动性比例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是显著为正的,考虑同业往来的流动性比例每提高1个百分点,银行单位资产的流动水平提高0.0008,即0.08个百分点。原流动性比例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不显著,即表明考虑了同业往来业务的流动性比例更能够反映地方法人中小银行单位资产的流动性水平。其次,不良贷款率和存贷比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是显著为负的,这也符合实际情况,表明该回归模型的结果较为合理。分析其中深层次原因,主要源于地方法人中小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中,转贴现票据等同业往来业务占据较高比重,导致单位资产流动性水平受到其较大影响。因此,在目前银行同业往来业务较为频繁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流动性监测指标,增加同业往来业务的影响因素对于提升流动性风险的监测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