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实验前后两组运动员正手击球速度变化情况(平均值)》
注:*表示实验前后变化存在显著性差异
经过8周的力量训练干预,通过运用测量击球速度的仪器,实验组运动员原地和移动中正手击球的平均速度分别提高7.76公里/时和13.06公里/时,二者均有显著性提高。对照组运动员原地正手击球平均速度提高为2.12公里/时,提高幅度不明显,移动中正手击球的平均速度提高为4.74公里/时,提高效果明显。对比两组运动员实验前后正手击球速度变化可知,实验组运动员原地正手击球和移动中正手击球平均速度的提高幅度均明显优于对照组,由此可见,8周的力量训练,对提高运动员正手击球速度有明显效果。
图表编号 | XD0013932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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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30 |
作者 | 张少坤、芦菲菲 |
绘制单位 | 华东交通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