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结果/(EU·ml-1)》
注:“+”表示阳性结果,“-”表示阴性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通则1143“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对选用的鲎试剂进行灵敏度复核试验,实测灵敏度(λc)=antilg(∑X/4),式中X为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lg),结果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826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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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0 |
作者 | 林金海、陈晓佳、丁友玲 |
绘制单位 | 福州新北生化工业有限公司、福州新北生化工业有限公司、福州新北生化工业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