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两类学生群体独生与否的占比情况及卡方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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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起点”学生如何实现成绩的跨越式进步——基于S市2016年、2018年初中生学业质量监测结果》
注:*表示p<0.05;**表示p<0.01;***表示p<0.001。
“低起点”学生中,非独生子女比例为56.7%,独生子女比例为43.3%。进步学生中,非独生子女的比例为58.3%,独生子女的比例为41.7%;非进步学生中,非独生子女的比例为56.2%,独生子女的比例为43.8%(见表6)。卡方检验的结果(χ2=3.750,p=0.053),表明进步学生中非独生子女的比例虽然高于非进步学生,但二者差异未达到显著水平;进步学生中独生子女的比例虽然低于非进步学生,二者差异也未达到显著水平。由此推断,独生与否可能并不是影响学生是否实现跨越式进步的原因。
图表编号 | XD0013819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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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于飞飞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