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No.1与No.2、No.2与No.3间的显著性检测结果》
(t-检验的概率值)
必须指出的是,上述3个采样点的各项水质指标值所呈现出来的从大到小的差异性是基于3个采样点各自7个水样的检测结果分析所得到的。但由于样本存在抽样误差,3个采样点所呈现出来的水质检测结果的差异性是由抽样误差造成的,还是由本质不同引起的,有必要通过显著性检验来判明。本文利用Excel的TTEST函数,对No.1与No.2的COD指标值各7次采样的两个样本系列进行双样本异方差条件下的单尾t-检验,获得t-检验的概率值为0.00673,该概率远低于通常所设定的显著性水平0.05与0.01,可见No.2的COD指标值呈现出比No.1小的差异性是由抽样误差造成的概率只有0.673%,不及显著性水平的5%,甚至不及1%,根据小概率事件实际不可能性原理,可推断出No.2的COD值小于No.1的表面效应并非抽样误差导致的,而是本质上的差异性造成的,且单尾t-检验的概率值小于1%,故还可判定这种本质差异性属于十分显著。同理,进一步对No.1与No.2其他4个水质指标BOD5、SS、TP、NH3-N的2×4个样本系列(每个样本系列的样本容量为7),以及No.2与No.3的所有水质指标的2×5个样本系列做单尾t-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可知,所有水质指标的No.1与No.2的样本系列、No.2与No.3的样本系列间的t-检验的概率值都是小于等于0.05,且所作的t-检验是单尾检验,因此可得出所有水质指标值所呈现的No.1>No.2、No.2>No.3之趋势是由本质上的差异性引起的,且这种差异性十分显著。换言之,不同排污方式的农村生活污水,其水质特征呈现出十分显著的差异性,农村中的排水沟与荒地均是天然的净化设施,特别是荒地的净化效果更为显著。
图表编号 | XD0013742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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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朱木兰、黄永福、李地金、王思越、陈恩 |
绘制单位 | 厦门理工学院水资源环境研究所、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厦门理工学院水资源环境研究所、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