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X市县(区)部分农村社区建设经费投资来源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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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社区风险及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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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1世纪以来,基层政府盲目的政绩观、村民自治的乏力等,使基层政府债务累积。审计署发布的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全国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070.12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16.02亿元。田孟[21]认为,以举债为主要模式的项目筹资配套政策是诱发村级债务的制度原因;村民“无责任的发展欲”是造成村级债务的自身原因;村干部谋取私利的行为是造成村级债务膨胀的核心动力;乡村利益共同体是造成新村级债务失控的深层原因。现实来看,村级债务有两种来源:一是常规性债务,即早期村庄和社区建设带来的债务,包括税费改革前村庄为完成上级政府计生任务的垫支、拖欠的工资,村庄建设的投资,迎接上级检查的招待支出,村庄日常运转、拖欠款项和村干部的贪污挥霍等;二是转嫁债务,21世纪以来,中国启动了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从早期以改善农村硬件建设到强化管理服务的软件建设,再到乡村振兴,虽然每年国家不断向农村投入大量财源,但诸多资源被各级政府或其他主体截留,致使真正到达农村基层的资源大打折扣,大量建设经费需要村庄自己承担,这种成本转嫁的行为造成村庄债务负担过重。笔者于2014年对东部X市各县(区)部分农村社区调研显示(表2),社区中心村是农村社区建设经费投入的大头,这也是新时期村级负债负担重的重要原因,如何化解这部分债务目前并没有很好的方案。负债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