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
资料来源:根据各省份发布的相关文件整理得到
原四川省卫计委在《关于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中规定,新增的、医生直接与患者间的远程监测及其他类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江苏省在《关于制定部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远程多学科会诊中邀请方和受邀方为省外和境外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由医院自主定价;远程监测服务项目也由医院自主定价。广东省提出,对需求个性化较强、竞争比较充分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云南明确提出,互联网健康咨询服务项目在群众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实行市场调节价。
图表编号 | XD0013388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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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刘剑 |
绘制单位 | 南京大学公共卫生管理与医疗保障政策研究中心、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