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 0 0 9~2018年中国各地区的互联网综合发展指数(2)》
(2)核心自变量。本文的核心自变量是地区互联网发展水平。现有评价地区互联网发展水平的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单一指标法,即以互联网普及率、移动终端占比、人均电信消费占比、宽带用户占比等单一指标来衡量;另一类是综合指数法,即通过构建指标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区域互联网发展水平。从目前互联网发展的客观实际来看,单一指标难以反映互联网发展整体水平,因此,本文选择综合指标法。借鉴黄群慧等(2019)的做法,综合现有对互联网发展的测评研究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从应用和产出角度,选取了互联网接入情况、互联网连接设备情况、互联网资源情况、互联网站点数、互联网普及率、互联网相关基础设施、互联网相关从业人员和移动互联网用户数8个维度的指标。其中,互联网接入情况采用每百人宽带接入端口数代理,互联网连接设备情况采用每百人计算机拥有数代理、互联网资源情况采用每万人CN域名数代理,互联网站点数采用每万人网站数代理,互联网普及率采用每百人互联网用户数代理(1),互联网相关基础设施采用单位面积长途光缆线路长度代理,互联网相关从业人员采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从业人员占总单位从业人员比重代理,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采用每百人拥有移动电话部数代理。本文通过客观性较强的熵权法赋予不同指标权重,经过计算综合成一个指标代理互联网综合发展指数(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70600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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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5 |
作者 | 左鹏飞、姜奇平、陈静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