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2年不同算法下的地方政府债务债务率(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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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规模结构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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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债务率,表示年底债务余额和本年度政府综合财力之比,也是对债务规模进行衡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其综合财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地方本级的财政收入,第二种类型是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与转移支付收入,第三种类型是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第四种类型是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参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把债务率控制标准设定为90—150%,2012年我国地方政府综合财力中的第一种类型财政收入达到了61077.33亿元,第二种类型收入为45383.47亿元,第三种类型收入为34203.57亿元,第四种类型收入为602.01亿元,由此可以测算2012年地方政府综合财力总量为141266.38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68.16%。不同算法下的地方政府债务率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