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DB 11/1488—2018《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表5 DB 11/1488—2018《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餐饮油烟排放特征与净化技术研究进展》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是指任何1 h浓度均值不得超过的浓度。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开展,上海、天津、深圳和北京等地政府和环保部门陆续出台餐饮油烟整治措施,上述4市将油烟排放限值设为1 mg/m3,严于现有国家标准2 mg/m3,其中北京市DB 11/1488—2018《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排放浓度做出严格限定,目前这2项尚未被列入国家标准,并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北京市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去除要求分别如表5和表6所示[23]。目前,北京市各区均已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并为落实各餐饮单位环保主体责任,现已将烧烤、烤鸭、川湘菜等高强度排放餐饮单位列为重点改造对象。该项标准的实施将促进餐饮单位改造更换新型高效净化设备或加装VOCs去除装置,引导餐饮单位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餐饮行业颗粒物和VOCs排放,此举将有效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