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8年餐饮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结果(吨)》
餐饮企业2018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结果见表2。餐饮企业VOCs排放量为367.12吨,PM2.5排放量为419.57吨,PM10排放量为524.46吨,BC排放量为8.52吨,OC排放量为293.70吨。从图2中可以看出,小型餐饮企业污染物贡献占比约为45.2%,中型餐饮企业为32.2%,大型餐饮企业为18.1%,特大型餐饮企业为4.5%。
图表编号 | XD0016488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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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0 |
作者 | 李洁 |
绘制单位 |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