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海南省2016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表2 海南省2016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海南省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及环境影响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04 t

2016年,海南省SO2、NOx、CO、PM2.5、PM10、BC、OC、VOCs、NH3年排放量分别为1.50×104、5.10×104、4.56×105、2.34×104、2.10×104、3.50×103、1.20×104、4.96×104、6.50×104 t(见表2)。SO2排放主要来自于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分担率为66.67%,海南省已完成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而非电行业末端治理设备升级仍未完成,致使非电行业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SO2排放较高;NOx主要排放源为交通源,分担率为51.18%;CO、PM10和PM2.5的主要排放源为生活源,分担率分别为59.01%、81.28%和87.62%;VOCs的主要排放源为工业溶剂使用源,分担率达75.91%;NH3最大排放源为农业源,分担率为9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