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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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气气浮工艺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的深度除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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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缫丝、麻纺、无机化学、磷肥、硫酸、造纸工业废水水温≤12℃时ρ(TN)仍按10 mg/L标准执行。

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爆发,推动了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作,历经十余年,太湖水体水质取得明显好转,但太湖平均水质仍然呈现劣Ⅴ类,TN、TP仍为太湖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太湖流域省界水体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2019年03月)》)。为提升太湖水质,江苏省于2018年6月颁布实施了DB 32/1072—2018《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提出更高要求,具体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