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高市场化水平下股权制衡度对企业并购绩效的影响以及高管激励中介作用检验》
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市场化程度是外部治理环境的重要因素,市场化水平越高的地区投资者保护机制也越完善。本文进一步基于样本企业所处地市场化水平高低进行分组,探讨不同市场化程度下股权制衡度对企业并购绩效的影响以及高管激励的中介作用分析。鉴于樊纲、王小鲁学者的市场化评分指标未披露至文中研究年度,学术界对市场化评分的具体计算方法观点不一。以东部地区2 556个数据作为高市场化程度的样本(赵德志、赵曼)[14],而中西部地区1 343个样本企业作为低市场化程度的数据,以探讨不同市场化程度差异下,股权制衡度与企业并购绩效间的关系以及高管激励在两者之间发挥的作用,表6为市场化程度较高时的检验结果。高度市场化程度下,股权制衡度与企业并购绩效的倒“U”型关系仍然存在,高管激励的中介效应显著,说明较高的市场化程度下更能有效发挥合理股权结构以及高管激励对企业并购绩效的积极作用。而表7中市场化程度较低时该研究结论则不成立。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股权制衡度对企业并购绩效的倒“U”型关系以及高管激励的中介作用敏感性要显著高于低市场化程度的地区,从而证实假设2b成立。
图表编号 | XD0013281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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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周红根、范昕昕 |
绘制单位 |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管理学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