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市场化程度对企业获奖与债务融资规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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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与债务融资能力——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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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检验市场化程度在企业获奖与债务融资规模中的调节作用,本文引入市场化程度与企业获奖变量的交乘项,即根据模型(4)检验假设4是否成立。根据表6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在引入市场化程度(MA)后,债务融资规模与企业获奖依然呈现显著正相关的关系,市场化程度(MA)与债务融资规模(Debt_Loan)之间呈现显著正相关的关系,其显著水平均为1%,这表明市场化程度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债务融资规模,这与现有文献所得出的结论相同(魏志华等,2012;Fisman和Love,2003)。在引入市场化程度与企业获奖的交乘项后,我们发现,市场化程度在企业获奖与债务融资规模中存在负向调节作用。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较于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在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企业获奖更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债务融资能力。从而假设4得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