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稳健性检验结果:能源价格扭曲与中国制造业真实贸易利得》
注:括号内为变量的t值,*、**、***分别代表10%、5%、1%的显著性水平。
考虑到不同能源品种市场化改革进程有所差异,仅煤炭价格一项可能在反映能源价格扭曲全面性方面存在缺陷,借鉴何凌云等(2016)的方法(1),测算了我国行业层面的综合能源价格指数,将其代入式(3)及式(4)中进而对能源价格扭曲水平进行了重新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基于拓展性回归模型进行了稳健性检验。[23]相应结果见表3。从稳健性检验结果不难发现,各变量系数大小及显著性水平同拓展性回归结果的差异很小,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实本文的结论是比较稳健的。
图表编号 | XD0013010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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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蒋含明 |
绘制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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