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拓展模型回归结果:能源价格扭曲与中国制造业真实贸易利得》
注:括号内为变量的t值,*、**、***分别代表10%、5%、1%的显著性水平。
进一步地,如表2列(1)、列(4)和列(7)所示,能源价格扭曲系数全部为正,并且全部通过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但相对而言,以最终商品和中间品形式被国外吸收的部分作为被解释变量时,能源价格扭曲的系数要大一些。对比表2列(1)、列(4)与列(7),可以发现,能源价格扭曲与契约密集度对于通过出口国内增加值反映的真实贸易利得所造成的交互效应同样十分显著。在控制变量方面,明显不同的是,产业集聚度对真实贸易利得中以最终商品形式被国外吸收的部分的影响更为显著。同时,资本密集度和人力资本水平对真实贸易利得中以最终返回国内的部分所造成的影响更为显著。这是因为,我国制造业在参与全球价值链专业化生产的过程中在以出口价值回流为典型特征、物质资产专用性较强和人力资产专用性较弱的某些迂回生产阶段,往往对资本和专业人才需求较大。其他控制变量的结果与表1类似。
图表编号 | XD0013010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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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蒋含明 |
绘制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