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质控考核标准分类与考核重点》
建立临床药学质量控制体系有助于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药事管理质量。在区域质控和考核标准制定方面,主要依据了目前国内和所在省区市对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指导原则、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通知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同时结合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卫生特点、医院性质和等级,设定符合本区域不同类型医院、相对统一的考核标准与评价指标。考虑医院性质和考核重点不同,考核标准分为中医和西医两类,考核总分均为100分。考核标准均包括6部分(附表)、11大项,中医医院45条和西医医院43条,从院内药事管理体系建设、人力资源配置、药品供应与调剂管理、国家基本药物与特殊药品管理、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科研与药学服务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
图表编号 | XD0012977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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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赵亮、曹凯、康建、兰丙欣、安琪、刘松伟 |
绘制单位 | 河南科技大学附属许昌市中心医院药学部、许昌市临床药学质量控制中心、河南科技大学附属许昌市中心医院药学部、许昌市临床药学质量控制中心、河南科技大学附属许昌市中心医院药学部、许昌市临床药学质量控制中心、许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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