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是我国涉及范围最广、资金量最大的生态补偿政策,并且也是典型的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产出状况进行绩效考核的政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考核的核心依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分为技术评价指标和调节指标两部分。技术评价指标由自然生态指标和环境状况指标组成,分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四类生态功能类型,根据被考核县域所属的生态功能类型选择相应的技术评价指标进行考核。调节指标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无人机遥感抽查以及人为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三部分(表1),表1来源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
图表编号 | XD004148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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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靳乐山、刘晋宏、孔德帅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中国生态补偿政策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