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信息公示系统: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质量风险辨析及对策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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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质量风险辨析及对策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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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国性的信息公示系统,能方便各主体间信息流通。通过该数据库,药监部门应当对将检查的药品资料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需要检查的内容也能有的放矢。该数据库也使药品持有人可以随时跟进委托药品的生产和相关检查情况。此外,为了避免各地药监部门对委托药品消极检查的情况,建议设立相应的协调部门或专业负责各地监管政策沟通部门,确保各地监管政策能有序衔接,信息公示系统的相关模块与内容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