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出租车行业各时期经营权、组织形式、规制政策差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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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出租车行业政府规制政策变迁及其启示——以倡议联盟框架为视角》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实际对市场与政府关系提出新论断,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时期,电召服务及互联网技术发展催生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随着传统行业及公众的反对意见累积,政府迅速取缔了网约车。互联网平台及大量受惠乘客的迅速声讨又倒逼政府直面行业监管与改革难题。2016年,《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网约车规制文件得以出台。文件中多处内蕴了市场决定性作用,如在出租车数量、价格上可以依据市场供需进行动态调整最终实现市场调节;经营权配置上实行无偿限期使用,并逐步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经营权配置导向的管理体系,强化市场信用考核,实现有序退出(见表1)。伴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权责清单制度推行,良性互动的政府-市场关系正在重塑出租车规制政策。
图表编号 | XD0012870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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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李金龙、乔建伟 |
绘制单位 |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