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部分国家和地区远程医疗安全监管经验对比》

《表1 部分国家和地区远程医疗安全监管经验对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国外远程医疗安全监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在法律体系中,目前亟需完善的部分是针对于医疗机构、资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机制[13]。医疗质量与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必须设立高门槛,才能保证高质量。美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家在发展初期都对如何获得远程医疗服务资格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在随后逐步根据需求进一步扩宽了应用范围。而我国在初期没有做好严格把关,导致市场庞大、质量良莠不齐,为后期的管理增加了困难。其次还应该包括操作标准和行为规范。美国对医生在远程医疗中提供服务的全过程都进行了安全监管,如对患者进行面对面检查、诊断和治疗、电子病历记录、电子处方等,而我国目前在这些方面的管控还比较缺乏,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另外,部分国家对实施远程医疗的基础设施和物理环境制定了详细的标准,以提高信息传播的真实性,避免因为硬件原因导致患者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可以从以上这些方面进一步完善立法,同时落实对远程医疗各方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