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产业政策、企业禀赋特征与商业信用供给》
注:***、**、*分别表示1%、5%、10%的统计显著性水平,括号内的数值经过以企业层面为处理变量的Cluster聚类调整过的t值。
2. 为验证基本结果的稳健性与可靠性,本文还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第一,借鉴Aghion et al.(2015)、)等学者的做法,选择企业所支付的利息作为产业政策的替代指标,结果见表5的Panel B列(1),基本结果不变;第二,借鉴)等学者的做法,分别以应收账款除以资产总额,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预付账款加总除以营业收入重新测度商业信用,结果见列(2)和(3),产业政策IP仍显著为正,基本结果不变;第三,为缓解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等内生性问题,将被解释变量商业信用滞后一期纳入回归模型中,结果见列(4),产业政策与商业信用供给的正向影响仍显著;第四,为排除一些无法观测到的变量而非产业政策导致的企业商业信用供给的变化,本文进行了安慰剂检验。具体而言,本文对企业是否处于产业政策扶持行业进行随机分配,然后利用这套虚拟数据对模型(1)进行重新回归,结果见列(5),解释变量不再显著,从而排除遗漏变量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12601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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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1 |
作者 | 王艳、龚新蜀 |
绘制单位 |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