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广州市轨道交通沿线储备用地收益估算Tab.1 Estimated profit of reserve land along rail transit in Guang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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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收益再分配的博弈与干预——刍议广州TOD的竞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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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2012-2016年广州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储备规划(首批)的通知》整理。

广州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储备的第二次探索是在2012年前后。由于自1998年起,广州市政府要求经营性土地的使用权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取得,通过划拨轨道交通沿线联合开发地块,实现TOD增值收益还原的方式已不再可行。2012年,由于仅靠轨道交通的票务收入,远不能解决持续的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成本问题,为不完全依靠政府财政补贴来填补这一巨大的资金缺口,广州市政府将广州地铁公司这一国有企业作为融资平台公司,赋予其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储备和开发的职权,所得储备用地出让及综合开发收益进入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反哺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在此基础上,政府审批下发了28个站点联合开发地块和8个车辆段上盖开发用地的土地储备方案,拟在2016年前筹集轨道交通建设资金500亿元[9],之后增加1500亿元将这一融资目标提高到总计2000亿元(表1),政府对利用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储备收益来平衡建设资金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但由于广州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土地储备方案所涉及的土地大部分为已有权属用地(由于要实现阶段性的融资目标,广州未能采用如香港一样先征地,再建线路,然后再出让土地的模式,而是线路建设与土地收储同步),到2016年底,完成征收手续被纳入储备的土地不到原方案的1/4,大部分土地因为征收价格原因未能与权属方谈妥实现收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