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总体临床疗效的比较(n,%)》
经治疗后,治疗组和对照组总体的有效率分别为93.33%、70%。前者明显高于后者,对两组数据比较,z=-3.432,P=0.001<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513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29 |
作者 | 王恒玥、张莉莉、桂金贵 |
绘制单位 | 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经治疗后,治疗组和对照组总体的有效率分别为93.33%、70%。前者明显高于后者,对两组数据比较,z=-3.432,P=0.001<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2513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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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9 |
作者 | 王恒玥、张莉莉、桂金贵 |
绘制单位 | 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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