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三次农业普查期间民族地区农民生活情况比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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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三农”发展转型、问题转变与治理转换——基于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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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第一、二、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公报及《中国农村统计年鉴》。

根据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测算,“一普”时,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农村家庭恩格尔系数高于60%,处于极端贫穷状态,“三普”时,仅西藏农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52%,其他省区均低于40%,进入相对富裕阶段。“一普”时,贵州、西藏、广西每百户彩电拥有量低于10台,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每百户摩托车拥有量低于5辆;“三普”时,民族地区八省区每百户的彩电、摩托车拥有量接近10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