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唐诗之路”商标申请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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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唐诗之路”品牌建设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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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时间从2017年至2019年11月

“唐诗之路”的概念由新昌学者竺岳兵先生于1991年首先提出,1993年8月18日,中国唐代文学学会正式发文批准“浙东唐诗之路”的专用名称。目前,有关“唐诗之路”的学术研究已经取得不少成果,浙江省也有围绕诗路文化进行的旅游项目或产品的开发。浙江诗路文化带拥有大量的旅游景点及物产名称资源,其中蕴含着丰富的商标、域名、企业字号等品牌资源,可以作为商标、域名加以注册或作为企业字号进行登记。遗憾的是,目前浙江省在诗路文化带的开发与利用过程中,品牌意识不强,存在品牌资源流失的问题。以商标为例,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以“唐诗之路”为“商标名称”进行查询可知,已有多个主体在28种商标类别申请注册了54个“唐诗之路”商标,其中不少类别是开发、利用“唐诗之路”必然会涉及的文化、旅游、教育等类别(商标申请注册情况见表1(1))。知擎者团队提供的数据表明,乡镇名称(2)、自然景区、动物植物等公共资源成为商标抢注的“重灾区”,如已经有6.08万申请人、对1.68万乡镇名称,申请21.89万商标,商品类别绝大部分集中在29—31类。有1.01万申请人、对2100多个4A或5A景区,申请5.15万件商标,商品类别绝大部分集中在41类和43类。[1]诗路文化带的景区地名、动植物和手工艺品等物产名称具有公共资源的性质,一旦被个体注册为商标,势必对公共资源的正当开发、利用带来负面影响。如2010年,有媒体曾报道桐庐瑶琳仙境、天目溪漂流、建德大慈岩、灵栖胜境等多个景点曾遭遇商标官司,原因是自然人苗某抢注了上百个浙江著名景点的商标,并以部分已经成功注册的景点商标提起商标侵权诉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