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川产道地药材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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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产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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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理标志领域,商标法模式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与名称相结合的图形或者地理标志域名只能在商标法体系下获得保护[8]。“道地药材相关的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指某道地药材的标示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该道地药材来源于特定道地地区,且其特征、质量及商誉与其地域性密切相关,并由该道地产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与传统医药文化等人文因素决定的标志(3)。用以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道地药材地理标志,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并且所称的地区无须与该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完全一致。(4)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检索表明,截至2020年1月,在公开的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中,四川省道地药材类的地理标志商标包括“松潘贝母”“巴州川明参”“金堂明参”“苍溪川明参”、“金口河乌天麻”“中江丹参”“中江白芍”“遂宁川白芷”“涪城麦冬”“南江金银花”“通江银耳”“汉源花椒”和“金阳青花椒”共13件,仅涉及10种川产道地药材(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