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部分地理标志的注册部门及申请主体》

《表2 部分地理标志的注册部门及申请主体》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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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对策——基于湖北、湖南、江西三省调研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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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其中组建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并重新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地理标志管理职责已由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同时组建农业农村部,不再保留农业部,但其负责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未作调整。2018年3月前,中国共有3个部门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登记和管理。其中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通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形式进行法律注册和管理,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原国家农业部以登记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和管理[8,9]。对湖北、湖南、江西3省的调研发现,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注册部门及数量不尽相同。大多数农产品地理标志选择了其中一个或两个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个别农产品在三个部门都进行了注册登记,如秭归脐橙和百里洲砂梨。另外,申请主体也存在一些不同,大部分申请主体都是该农产品所属的行业协会,如安化黑茶、赣南脐橙等,而少数农产品的申请主体则是企业下辖的专业合作社,如紫鹊界贡米等(表2)。前者由政府牵头推行,过程中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持;后者则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中摸索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