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福建省部分高校校友会注册及挂靠部门情况表》

《表1 福建省部分高校校友会注册及挂靠部门情况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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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反哺理论的高校校友资源利用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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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来源于相关高校网站

当前,高校里的校友会是主要负责高校校友资源开发工作的部门。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大学校友会是自愿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需要经教育部门审查批准,并经民政部门社团登记注册后,方可合法开展工作[4]。目前越来越多的高校已经意识到缺乏法律主体资格,会影响校友会的对外联系运作,因此很多高校已陆续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校友会。但是那些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校友会的高校,虽然在校内已成立校友工作办公机构,但往往多挂靠在一些职能部门,如校办公室、统战部、发展规划处、外事办、就业指导中心等,导致这些校友会缺乏相应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行为准则,影响校友工作的有序开展。以福建省各大高校为例,在对福建省部分高校校友会工作运作调查研究后,整理出校友会注册情况及校友工作办公机构挂靠部门如下,见表1。调查表明,被调查的这几所高校校友会均有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但是在平常的运行管理上,多挂靠在统战部、校办公室、党政办、发展规划处等其他职能部门,缺乏独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影响校友会工作的独立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