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28~1938年中外注册商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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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国华洋商标纠纷及其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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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黄宗勋:《商标行政与商标争议》,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第73页。

鸦片战争以后,列强对华侵略除了军事侵略外,经济侵略也不容小觑。经济侵略的最突出表现就在于将自己本土所生产的大宗商品来华倾销。与此同时,外商采用注册商标的形式来以防止华商的仿冒。而华商基于相应法律规定也开始进行商标注册。1904年,上海海关商标挂号分局开始受理中外商标注册事务,1923年5月北洋政府宣布建立商标局。在这期间,津、沪两地海关挂号分局共受理中外厂商商标挂号约3万多件(1)。1923年5月至1924年10月,全国共核准注册商标有1 471件,其中上海地区呈请核准注册商标有727件,占全国注册商标的49.4%(2)。1928年到1938年的注册商标数量更是激增,统计数据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