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重金属从土壤向农产品迁移能力分类(基于Chaney等[25]提出的概念修改)》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有镉、镍、砷、铜、汞、铅、铬、锌等,砷虽然不属于重金属,但由于其行为、来源、危害均与重金属相似,通常也被列为重金属考虑。土壤重金属污染不仅会引起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还会通过食物链传递进入人体,危害人体健康。就重金属向农产品迁移行为而言,重金属可以划分为4类(表1)[25]。第一类是在土壤中溶解迁移能力较弱的元素,它们在土壤中生物有效性较低,如银、金、铬(III)、汞、锡等。第二类是在植物体内转运能力较弱的元素,如铝、汞、铅等,这些元素往往积累在根部,很少向植物地上部及可食部位转移。第三类是过量时会对植物生长造成明显毒害的元素,如铜、锰、锌等,对植物的毒害很大程度上会限制这些元素到达人们的餐桌。第四类是向农产品有较高迁移能力的元素,这些元素在对植物产生毒性之前可能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如镉、硒、钼等。由于淹水稻田的厌氧条件和水稻对三价砷较强的吸收能力,稻米也会积累较高的砷[26],因此对于水稻而言,砷也归入第四类。根据这一概念,针对第二和第三类重金属,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其生态安全风险,而针对第四类重金属,我们应关注其对农产品安全以及人体健康的影响。我国的快速工业化导致了部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第四类重金属镉和砷处在我国耕地土壤污染物之前列,分别有7%和3%耕地土壤点位镉、砷超标[27]。土壤污染导致了农产品镉、砷超标问题严重,例如我国南方部分污染地区,稻米镉含量超标高达60%~80%[28-32],砷超标高达40%~50%[32]。因此,镉、砷已经成为威胁我国农产品安全最突出的两个污染元素。
图表编号 | XD0012438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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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1 |
作者 | 赵方杰、谢婉滢、汪鹏 |
绘制单位 | 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