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内地与香港跨境资金双向流动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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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金融服务税收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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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除债券通制度以外,沪港通、深港通、基金互认均有专门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内地和香港个人及企业投资者的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的税收征免进行了规定。总体的税收征免原则,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