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0—2018年我国旅游安全事故与事件的类型结构(基于旅责险数据)》
全域旅游提倡旅游活动参与主体与治理主体的多样化,由此带来的变化包括:首先,缺乏组织保障的散客群体面对的安全风险因素将更为复杂,其需要的安保资源也应更丰富和全面;其次,探险旅游者的规模会持续增加,这将进一步促动旅游方式的多元化,并将大大增加探险旅游产品的安全保障需求;其三,多元化游客群体与旅游地社区的接触更加复杂,社会层面的风险因素可能进一步增加。如表1所示,任何在公共场所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都可能在旅游场所发生。旅游主体的多元化将对社会公共安全环境和安全资源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2098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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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6 |
作者 | 陈岩英、谢朝武 |
绘制单位 |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华侨大学旅游学院、中国旅游研究院旅游安全研究基地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