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初步拟定的医保总额控制考核结算一级指标》
提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绩效,建立以保障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督体系是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英美国家的医保支付与医疗服务质量,费用效率情况,患者经历和满意度等密切相关[4],而且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帮助患者选择最优医院[4]。我国江苏[5]、上海[6]、安徽、广西等地区的医保总额考核支付不仅仅与服务数量、患者负担水平关联,还不同程度地与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进行直接挂钩,从而形成一种制约机制,控制医疗费用的同时保证医疗质量。因此,本研究在对大量文献进行深入分析后,结合目前重庆市医保总额结算集中于“量”的考核,缺乏“质”的考核等实际情况,经过3轮专题小组讨论及专家评议,初步拟定了重庆市医保总额控制考核评价的基础指标,即5个一级指标及25个二级指标,见表1、2。
图表编号 | XD001196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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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10 |
作者 | 杨巧、陈登菊、张伟、符美玲、吕富荣 |
绘制单位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保办、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保办、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保办、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保办、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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