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惠州市县级行政分区污染物限排量统计表》
《惠州市水资源保护规划》中明确计算了惠州市内参评的15个水功能区的主要入河污染物限排量,将15个水功能区的污染物限排量分解到全市各县(区)。具体分解方法如下:(1)水功能区完全位于某一县(区)的,该水功能区污染物限排量归入该县(区);(2)水功能区跨县界的,则将水功能区污染物限排量按其所在县(区)长度占水功能区总长度的比例分解到各县(区);(3)水功能区某一部分作为县界的,首先利用该部分长度占水功能区总长度的比例分解水功能区污染物限排量得到该部分水功能区污染物限排量,再将该部分水功能区污染物限排量均分到两个县(区)。根据上述分解原则,得到惠州市各县(区)水功能区污染物限排量,见表5,大亚湾开发区内无水功能区,不参与水质要素部分的评价。
图表编号 | XD0011954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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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陈雅芬、刘海振、张得胜 |
绘制单位 |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综合技术中心、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咨询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