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美国与中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贸易争端的区域部门分类及构成》

《表2 美国与中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贸易争端的区域部门分类及构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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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争端的政策效应研究——基于可计算一般均衡理论及“232”调查的政策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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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内容作者整理于GTAP 8.0数据库GTAPagg软件中区域部门加总部分。

GTAP 8.0数据库,共计包括129个国家(或地区)区域部门。结合美国发起“232”调查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本文对国家(或地区)区域部门的加总规则为:一是将欧盟及所属28个成员国加总作为一个整体考虑(EU28);二是选取美国及其他涉及贸易摩擦和争端的单一国家进行分别分析,亦即中国(CHN)、美国(USA)、印度(IDN)、加拿大(CAN)和墨西哥(MEX);三是将剩余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加总归入到其他国家(或地区)(ROW)(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