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美国联邦层面政府部门NRDA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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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监测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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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完备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的国家,并随着环境形势的变化和结合环境损害应对实践经验不断改进,逐步建立了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赔偿的相关立法、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创造性地构建了一套完整的自然资源环境损害评估制度。如《清洁水法》,(CWA,1977年) 、《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超级基金法,CERCLA,1980年)和《石油污染法案》(OPA,1990年)为美国联邦层面3部最主要的环境损害相应和责任追究法律。其环境损害评估在美国称之为自然资源损害评估(natural resource damage assessment,NRDA),主要针对石油类物质泄露、危险固体废物不当处置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这3种主要类型的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评估。美国EPA在NRDA过程中主要负责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前期污染清理及环境修复信息等。美国联邦层面针对NRDA进行了详细的职权范围分工,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及其技术支持机构主要工作内容和区域,以及主要托管的自然资源类型,职责分工见表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