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结果趋近于污水排放标准限值时的示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5466-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化学需氧量(CODCr,mg/L)直接排放限值为60,假如水样的CODCr测定值为60.1mg/L,即为超标;而按照HJ 828-2017的规定,测定结果保留至整数位(60mg/L),就是达标。该水样究竟是否达标,关键取决于测定结果如何表示,即有效数字的位数。所以,从科学、严谨和实用的角度看,应表述为:当测定结果<100mg/L时,保留一位小数。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1773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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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0 |
作者 | 郭忠义、王华、林紫颐、王同博、陈秀苓、牛蓉丰、刘学梅、高建峰 |
绘制单位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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